本報訊(記者 孔德婧)本以為就是捕了個鳥,不承想卻被告上法庭。61歲的牛大爺在八大處架粘網捕了5只鳥,正好撞上執法檢查的森林公安民警。被查獲的牛大爺怎麼也沒想到,粘鳥竟然把自己送進了法院。昨日上午,牛大爺因涉嫌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拘役半年,緩刑半年。牛大爺後悔地說:“我這逮兩隻鳥就犯了法了,冤死嘍。”
  八大處捕鳥遭起訴
  去年,牛大爺退休。由於家住石景山八大處,他對周圍的環境都十分熟悉。2013年10月27日清早,61歲的牛大爺在八大處虎頭山某處豎起了粘網,“我帶了幾隻買來的黃雀誘子,在山上用鐵桿支起粘網,我把誘子掛在樹上,天上的鳥聽見了,飛過來一頭就撞在網上。”就這樣,牛大爺捕了3只黃雀和2只灰喜鵲。
  當時,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正對八大處公園門口非法出售野生動物行為進行執法檢查,看見“滿載而歸”的牛大爺,民警將其當場抓獲。
  後經鑒定,牛大爺捕的黃雀和灰喜鵲都是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動物。而且,牛大爺捕鳥的位置在禁獵區,同時正值禁獵期,使用粘網等禁獵工具非法獵捕動物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牛大爺被檢方以非法狩獵罪提起公訴。
  自稱不知粘網屬於禁獵工具
  園林綠化局介紹,每年3至6月、9至12月都是禁獵期,不許狩獵。而且,事發地屬八大處公園轄區,該地屬於禁獵區。因為沒有獲得園林部門的審批,又在禁獵期、禁獵區使用了禁獵工具捕鳥,牛大爺的行為明顯違反了法律規定。
  雖然牛大爺對認定的事實沒有異議,但牛大爺心裡卻彆扭得不行。“我就根本沒覺得是個事兒,就沒藏著掖著。抓我的時候我都傻了,我怎麼了,沒偷沒搶的。”至於粘網屬於禁獵工具,牛大爺稱不知道。
  隨後,牛大爺被警察帶回派出所拘留了7天,後被取保候審。牛大爺稱,現在有些粘網捕鳥的人,捕的是黃雀、小沼澤雀。也有人捕到了鳥後拿去賣。
  被判拘役6個月
  《北京市實施辦法》中規定,城、近郊區,遠郊區、縣城鎮,公園、風景游覽區,自然保護區,國營林場,市和區、縣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部門劃定的其他禁獵地區禁止狩獵。此外,我國刑法也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行為屬於非法狩獵罪。
  昨日上午,西城法院當庭宣判,牛大爺構成非法狩獵罪,鑒於其如實供述、認罪悔罪,依法從輕處罰。判處其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法院還沒收了牛大爺的4支架桿、2個粘網和鐮刀等工具。
  “我長記性了,再也不碰野生動物了。我回去也跟我的街坊鄰居說,這是犯法的,可別再捕鳥了。”法院宣判後,牛大爺表示不再上訴。  (原標題:六旬老人架起粘網在八大處非法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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